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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心得(推薦九篇)

發(fā)布時間:2024-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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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心得 篇1

--保護未成年人的人身和財產權利

法律事務1班高靖凱

這次的案件是一宗成年人搶劫未成年人的案件,根據(jù)案件案情已經查實,法院則使用簡易程序,這種方法的確可以提高效率,但是和自己想看到的刑事審判還是有一定的差別。最起碼沒有看到檢方的身影,總覺得有點遺憾。

在我看來,這個搶劫案的犯罪事實還是比較好理解的,而且基本上法庭詢問都是在基于案件的經過的犯罪事實及當時被告人所持有的心理狀態(tài)而提出的。在實踐中的犯罪構成,好像比我們學的抽象的要容易好多,不用說按照條條框框的說明犯罪客體、客觀方面、主體與主觀方面,如果真的是那樣“教條”的話,還是比較浪費訴訟時間及訴訟資源的,可以說在犯罪客體、主體的任務在偵查階段就已經確定,而且在**的時候對于被告人的身份確認來說就是確認主體,而通過對被害人的詢問,也可以直接在偵查階段加以確定,而在法庭庭審的過程之中,也是淡淡點題。

真正的庭審的重頭戲就是在于主、客觀方面的進一步確定,對檢方所提供的證據(jù)鏈條加以確認,這在很大程度上是一種司法透明,有利于司法的公正,但是在舉證的時候,我在像一個問題,就是物證(如**)可以直接說明被告人在實施犯罪的時候可能到過**,而人證及被害人的證言可以歸為直接證據(jù),來說明案件的整個過程,我現(xiàn)在就在想對于舉證的時候,一些證據(jù)相對會更重要,比如直接證據(jù)、原始證據(jù)。但是,間接證據(jù)與傳訊證據(jù)的關聯(lián)性不如直接證據(jù)與原始證據(jù)的關聯(lián)性。

正如我所看到的一些經濟分析法的資料,在我看來,關注訴訟的效力是一個非常重要的訴訟問題。現(xiàn)在的全球范圍內的市場經濟中,很多事情的處理更注重效率,而隨著中國法律的更進一步的普及,我們的法律糾紛也會隨之增加,畢竟中國是一個人口基數(shù)大的國家,原來是只有少部分的人懂法,用法律的**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而隨著法律深入普及,法律將會成為保護公民合法權益的利器,自然那些隱性的自訴案件除非是被害人真的放棄他個人人身、財產的合法權益而忍氣吞聲以外,很多的自訴案件的起訴,會使有限的審判資源一下更為擁擠。因此提倡訴訟效率是很有必要的,如何利用好有限的審判資源,就會成為以后法院的一大難題,畢竟法院不是企業(yè),不能說想擴大規(guī)模提高效率就開“連鎖經營”。

針對證據(jù)的使用和重點舉證與質證,我個人認為是提高庭審效率的有效手段,畢竟如果是把所有證據(jù)都在庭審中抬到同一高度,形成一個完美的證據(jù)鏈,在法理上來說是正確的,而且能降低證據(jù)存在瑕疵的問題??墒窃趯嶋H庭審中要把所有證據(jù)都放置在同一高度,對于每一個細微證據(jù)都做到舉證提問及質證的反問,我想這就有些耗費時間,如果能過抓住主要的直接證據(jù)、傳來證據(jù)的舉證適用,在不忽視其他傳來證據(jù)及間接證據(jù)的使用可以讓訴訟效率有所提高,但是如果這樣的話也會有一些隱患問題,就是在間接證據(jù)與傳來證據(jù)的舉證時由于時間問題,而讓那些可能存有瑕疵的證據(jù)隱遁起來,這樣可能造成實質的不公平。但我仍然堅持以舉證和質證為主,有利于提高訴訟效率。

但是大前提是不能丟的前提下,我們的訴訟效率與審判的實質公平、與舉證質證的方法都會存在一個恰到好處的一致的點。

現(xiàn)在由于社會經濟因素的問題,導致很多的侵犯財產的刑事案件發(fā)生,而且由于刑事問題是基于強勢一方通過非法手段去非法剝奪弱勢群體一方的合法利益。這樣就給我們的未成年人造成了很嚴重的財產安全隱患,畢竟現(xiàn)在的未成年人的生活條件好了很多,而且大城市中的家庭收入還是比較可觀,因此這些未成年人的個人生活也伴隨著零花錢的增多而更好,但是這樣給社會閑散人員、外地進京務工人員看到了機會。

很多人都明白一個道理,就是別人的東西搶過來或者弄過來是不對的,除非那個人愿意。也就說明了一個問題,在這些社會閑散人員中,很多人剛開始并沒有犯罪的故意,只是想得到,如果那個人不愿意才會想去通過其他手段讓對方乖乖交出,而未成年人面對比自己大的人、用其他方法威脅自己的時候,都會本能的害怕并且放棄自己的財產,因為自己不想挨打或者遭受其他形式的傷害。有些未成年人可能會因為某些因素而放棄告訴家長或老師的選擇。

這將未成年人這種違法侵害未成年人的行為滋生一個良好的溫床。

因此,在我看來,為了減少或避免成年人對未成年人的侵害,我認為應從一下幾點來避免:

1. 從未成年人的方面來說,未成年人有屬于自己的錢最好自己開一個銀行賬戶存起來,還可以鍛煉自己的理財能力,或者做一些有意義的事情,而不要過于追求物質生活的享受,很容易讓不法人員盯上,在遇到一些不法侵害的時候,應當明哲保身。什么時候告訴家長,老師還是自己直接報警,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而面對這種違法侵權行為,我們應該有勇敢抗爭的心態(tài),相信惡有惡報,這些不法分子將永遠被繩之以法。

2. 從家長的方面來說,應當關注未成年人的生活問題,適當和未成年人一起聊聊天或者通過出去玩的方式了解未成年人在學業(yè)、生活上的問題,適當建議未成年人嘗試培養(yǎng)自己的理財能力,同時關注未成年人的心理問題,加強未成年人的自我保護意識。

3. 從老師的方面來說,應該加強未成年人自我保護的意識,盡量不去網(wǎng)吧、舞廳等閑散人員比較容易聚集的娛樂場所。通過積極的方式,促進未成年人的交友圈應該是積極的,與社會上的閑人無關。

樹立未成年人良好的法治觀念,同時應該加強出現(xiàn)了類似的侵犯財產的情況時,應該首先保護自己的人身安全,再去報警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4. 社會其他方面,應重視未成年人的問題,對于看到的或者能知道的未成年人的問題應該加以勸說或者幫助,在未成年人所處的時間段會存在很多的不確定因素,應該注意這些不確定因素,通過一些**活動、**宣傳等方式方法來為未成年人的成長提供一個良好的精神環(huán)境。

刑法心得 篇2

一、什么是死的東西呢?就是人們常說的四大經典(內經、傷寒、金匱、本草),當然也包括了陰陽、五行、臟腑、經絡、病因、病機、八綱、八法、治則、辨證論治等,中醫(yī)著作浩如煙海,中醫(yī)寶藏盡在其中,初學中醫(yī)的同學確實感到眼花繚亂,無從著手。我認為首先要對中醫(yī)樹立濃厚的學習興趣,這樣才能下決心把它學好。我年輕時抱負很大,想當書法家、文學家……,后來因頭上長滿疙瘩,本地醫(yī)生治療無效,才立志下決習學醫(yī),于是對中醫(yī)涉獵成趣,迷上了中醫(yī)。我的世醫(yī)強調學習陰陽學說的重要性,他作了一個生動有趣的比喻:“外國人吃東西需要什么刀呀、叉呀”,我們中國人只要掌握好兩根筷子(左為陽、右為陰)保持平衡,什么山珍海味,全部吃得干凈利落。誠然,我在臨床上每遇病癥,總要辨別疾病的性質,是陽癥抑或陰癥,確實得心應手。比如《素問·調經論》說“陰虛則內熱”。一次我診治一個病人:高燒不退已兩月。各種抗生素(毒霉素、鏈霉素)都用上了,可是都不管用。病人夜熱早涼,盜汗、口干舌紅,脈細數(shù),認為是“陰虛內熱”,以青蒿必甲湯加白薇,僅服三劑熱就退了。又治一陽萎病人,他服了淫羊霍、巴戟、肉蓯蓉、仙茅、鹿茸、熟地之類藥,效果不明顯,古代名醫(yī)張景岳說:“善補陽者陰中求陽……,善補陰者陽中求陰……,后用六味地黃湯(補腎陰),加入淫羊霍、仙茅、鎖陽、湯超石(補腎陽)數(shù)劑而陽舉矣。記得當時我講了一個有趣的比喻:一次北方同志邀我作客,請我吃燒餅,邊吃邊以稀飯送下,烙餅(屬陽),稀飯(屬陰)不僅吃起來齒頻留香,而且吃了以后不覺口干,十分適口,這叫做“水火相濟”吧。

死的東西,諸如古文、四大經典,藥性賦、湯頭歌、百癥賦之類,必熟讀成誦,要反復吟哦,日后方見其妙,當然理解與熟誦是不可偏廢的,必須把背誦與理解相結合,“苦讀必精思”,背誦有助于理解經-文,扎實地學好基礎理論和基礎知識,是搞好臨床工作的一個重要條件?!薄皶嘲俦椋淞x自見”書不熟則理不明,學醫(yī)最重要的是懂得醫(yī)理,醫(yī)理不明,臨癥猶豫不決,只有把理、法、方、藥的一些基本問題背誦牢記,才不致臨癥茫然,背誦必須擇句擇段,如《內經》上說:“邪氣盛則實,精氣奪則虛”,僅十個字就把疾病形成的虛實(虛癥實癥)的重要關鍵和發(fā)生疾病的決定因素明確地指出了。又如得神健康無病詩:“得神面色潤而明,目光精采語言清,神思不亂肌充實,呼吸調勻二便平”,概括了一個人健康無病的精神面貌;反之,就是病態(tài)。雷公藥性賦:前句:犀角解乎心熱,下句:羚羊清乎肺肝,藥性新編:前句:菊花逢枸杞,養(yǎng)肝明目多功。下句:桑葉得芝麻,除濕寬中可準。這一類賦體文章,都是偶句排比的,前一句背了,不難想出下一句來。君不見演員在臺上二重唱嘛,男的聲調鏗鏘和-諧,女的抑揚有韻,令人聽了心臨神怡。至于背誦歌訣,除了要了解它的內容主治作用之外,還須抓住它的平仄韻律的特點,如當歸補血湯歌訣是:“血虛身熱有奇方,古有當歸補血湯,五倍黃芪歸一倍,真陰濡希主之陽”這首歌訣,是用“七陽”韻,是屬于平起平受的詩格,第一句“平平仄仄仄平平”是平起,第二句就一定是“仄仄平平仄仄平,這樣的歌訣就好背誦記憶了。

究竟背熟上面的死東西,在臨床上有哪些指導意義呢?我在年輕時剛跟師臨癥,卻遇上一個口眼唱斜病人,老師看完人問我針什么穴位呢?我想了一下,玉龍歌有云:“口眼唱斜最可嗟,地倉妙穴連頰車,喝左瀉右依師正,唱右瀉左莫令斜”,于是說針攢竹、四白、地倉、頰車、合谷,老師點頭稱是。

二、活的經驗:包括前人的經驗和自己通過臨床實踐的經驗及某些采風的民間經驗。

(1)辨證論治的經驗:所謂辨證論治,簡單的說,就是認清疾病的性質和規(guī)律,提出正確的治療方法。也就是說,辨證求因、審因說治。比方說,一病人在臀部生瘡,瘡如雞蛋大,局部(紅、臟、熱、痛,舌質紅,苔蒲黃,脈滑數(shù)。根據(jù)這些癥狀分析,屬于熱毒(病因)引起、立法上就宜清熱解毒佐以活血。處方以降痛活命湯加減。用銀花、當歸、黃芪、炮甲、皂角刺、牛膝等治療,療效頗好。

(2)方劑化裁的經驗:如本人用小柴胡湯治療各種感冒的經驗。方用柴胡12克,黃芩10克,法夏10克,薄荷(后下)8克,荊芥8克,蔓京子12克,桑枝15克,杏仁12克,桔梗12克,浙貝12克,滑石12克,甘草3克,每日1劑,水煎服,對于一般感冒,靈活加減,確實收到左宜右有之效。如外感風寒,加入桂枝、白芍;外感風熱,加入銀花、連翹;虛入感冒,加入黃芪、白術、防風;按小柴胡湯為解少腸的主方。柴胡透邪清熱,生姜和胃克嘔,均為外藥,半夏和胃降逆,黃芩透邪清熱,都是降藥,黨參、甘草、大棗益氣和中,全方起到和解少陽,扶正祛邪的作用。

(3)重視書本以外的偏方驗方:有些病癥統(tǒng)方治不好,某些偏方驗方確能解決問題。唐太宗李世民患痢疾,腹痛拉肚子,御醫(yī)以及不少名醫(yī)治療都沒見效,于是發(fā)布詔令,說誰能治好太宗的病,將得到重賞,長安城里有個民間醫(yī)生叫張寶莊看到詔令,送上單方一張,用牛乳煎蓽撥內服,太宗服后果然腹痛腹瀉很快就止住了?!耙粡埰綒馑烂t(yī)”哩!前些日子一位老大娘足腫很厲害,久治不愈,我開了防風30克,荊芥30克,艾葉30克,茯苓皮50克,煎水外洗,幾天功夫居然好了。我認為一個大夫,知識面要廣,向名醫(yī)學習固然重要,向群眾學習更不可忽視,要虛心求教。孔子說:“三人行,必有我?guī)熝伞?。中醫(yī)學術流派很多,各個醫(yī)生也都有各自不同的臨床經驗和獨到之處,我們應當盡可能地吸收別人的經驗和長處,以補充自己空虛的大腦,不要驕傲自滿,治好一個小病就沾沾自喜,是學習上的攔路虎,葉天士十年間從師17人,故能成為一代名醫(yī)。學習切忌帶有色眼鏡,不要認為跟博士、教授、主任醫(yī)師就滿意,同主治醫(yī)生或普通大夫就皺眉,其實我穿是主任醫(yī)師的白大衣,可我的醫(yī)學細胞遠遠比不上主治大夫呢。

祖國醫(yī)籍文古意奧,因此加強古漢語的學習也很必要。中醫(yī)基礎理論及辨證方法多包含有辨證唯物的思想方法,所以還要加強辨證唯物主義的理論,才能加深理解。

刑法心得 篇3

考研數(shù)學考試做題中的注意事項

這段時間考生在做題時要注意以下方面:

一、習慣思考的能力

閱讀一個知識點,宏觀上思考其在整個數(shù)學科目中作用及與其他科目之間的聯(lián)系,微觀上思考其本身概念的深度,其具有的特點及滿足的性質等等。拿到一個題目,研究其條件與結論的聯(lián)系,思考題目所在的知識點及可能使用的方法,能否用更多的方法來求解,能否找到最為簡單的方法??礆v年真題,總結考試題目的規(guī)律,思考命題特點及與考試大綱之間的聯(lián)系。

二、高效解決問題的能力

考試時不僅要正確解答題目,更重要的是要快速的達到目的?,F(xiàn)在很多輔導資料對知識點的總結,題型的歸納都比較全面,如果能利用其對知識的歸納再加上自己的邊看邊思考,對知識點達到融會貫通不成問題。

三、快速判斷所考知識點的能力

考研數(shù)學大綱所規(guī)定的知識點是有限的,重要的知識點就更少一些,但考研數(shù)學已經進行了二十幾年,重點之處年年考,但這些知識點每年都會換上新的外衣,喬裝打扮,使不少考生被蒙蔽,之后悔之不及。

四、持之以恒的能力

數(shù)學因其高于日常生活而常受到學生的冷落,這樣就會產生馬太效應,愈不關心她,它就離你愈遠,故而考研復習需要保持對數(shù)學熱情,堅持到底!

在考研復習中考生要做到的是掌握核心,即萬變不離其宗,抓住其形變而神不變之處才能輕松成功。

刑法心得 篇4

刑法是除民法外又一司法考試里的重頭戲,從最近幾次考試看來,刑法的分值已略超民法。相比民法,刑法在日常生活中接觸較少,一些刑法的概念又和我們平時的概念有出入(比如搶奪罪),看起來似乎比民法難。其實無論司法考試中的哪個部分,都有容易拿到的分數(shù),所以不需要畏難。刑法總則和分則的分值基本上是對半。

刑法的復習——特別是總則的復習——必須認真看法條和教材,兩者都要兼顧。因為刑法的法條規(guī)定比較簡單背后卻蘊藏大量可考知識,比如總則里面第二十條正當防衛(wèi)的規(guī)定:

“為了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屬于正當防衛(wèi),不負刑事責任。

正當防衛(wèi)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對正在進行行兇、殺人、搶劫、強奸、綁架以及其他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衛(wèi)行為,造成不法侵害人傷亡的,不屬于防衛(wèi)過當,不負刑事責任。”

初學者如果只看以上的法條,很難整理出里面的考點,其實里面包含著“起因、時間、主觀、對象、限度”等條件,再結合具體案例,可謂千變萬化。所以僅看法條來復習,是根本不行的,一開始復習刑法應以教材為起點。在復習到相關概念、法理都具備一定積累的時候,倒是可以多看看法條,熟悉一些記憶型考點,比如:緩刑、假釋等。

刑法心得 篇5

經過對刑法分則近兩個月的學習,我了解到、體會到更多刑法的樂趣,揣摩到更多屬于刑法的真諦。上學期通過學習刑法總則,開始接觸到什么是規(guī)定犯罪、刑事責任和刑罰的法律,知道那是統(tǒng)治階級為了維護自身利益而設置的對抗犯罪分子的法律,分清了違法與犯罪的根本性區(qū)別等。

犯罪是指違反刑事法律并且應當受到刑罰處罰的行為。對犯罪的定義體現(xiàn)了罪刑法定的思想,犯什么法、量什么刑,都要依據(jù)法律——刑法的規(guī)定。刑事責任,基于我的簡單理解就是犯罪人應負擔的法律責任,負責任就有承擔懲罰的義務。

刑罰是刑法規(guī)定的由國家審判機關依法對犯罪人適用的限制或剝奪其某種利益的強制性制裁方法。我是這樣理解的:犯罪是特定的行為——是對社會的一種嚴重的侵害;刑罰是制裁的方法——是國家對犯罪分子的嚴厲懲罰。刑罰也是惡,直觀的看是“以惡制惡”。

所以“制惡”是不得已的,是為了國家、社會的安定,是為了保護大眾的平等的權益不受侵害,所以我們強調刑法面前人人平等。因為刑罰是“以惡制惡”,于是我們又強調刑罰人道主義,刑罰個別化等等。

讀著這一步步從中間向四面八方延伸的法言法語,當時即對刑法產生了濃厚的興趣,而這學期的刑法分則學習,讓我更清楚的意識到,刑法真正的魅力所在并非那些真實的卻曲折離奇的案件,也不是電視劇上那虛構的狗血劇情,而在于刑法在各大部門法之中,唯一一個與犯罪有關,且關系無比密切的法律。

同時,犯罪,作為一個與暴露人性丑惡有關的行為動詞,集心理、倫理、醫(yī)學以及科技等于一身。更準確的界定如下,我國刑法第13條規(guī)定:“一切危害國家主權、領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國家、顛覆人民民主專政的政權和推翻社會主義制度,破壞社會秩序和經濟秩序,侵犯國有財產或者勞動群眾集體所有的財產,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財產,侵犯公民的人身權利、民主權利和其他權利,以及其他危害社會的行為,依照法律應當受刑罰處罰的,都是犯罪,但是情節(jié)顯著輕微危害不大的,不認為是犯罪?!?/p>

這一犯罪概念是對各種犯罪現(xiàn)象的理論概括,它不僅揭示了犯罪的法律特征,而且闡明了犯罪的社會政治內容,從而為區(qū)分罪與非罪的界限提供了原則標準。

原則較為抽象的概括,研究刑法的一般性、共性問題,而刑法各論是在總論的指導下,根據(jù)一定的標準和規(guī)則,對所規(guī)定的各類犯罪及其所包含的各種具體犯罪,按照一定次序排列而成的體系,即先分類后分種,使其脈絡清晰。通過學習,我了解到,目前我國刑法分則對各種犯罪采用的是簡明的分類方法,將犯罪共分為10大類,依次是(因為同類客體的重要性程度的不同,從重到輕排列的有次序關系的,而不是分別是的平等關系):危害國家安全罪;危害公共安全罪;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罪;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罪;侵犯財產罪;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罪;危害國防利益罪;貪污賄賂罪;瀆職罪;軍人違反職責罪。采用這樣的分類方法是從犯罪的同類客體出發(fā)。

而對各類犯罪以及各種具體犯罪的排列標準主要是以各類各種犯罪的社會危害程度規(guī)定的,但存在相對性,有時還得做具體分析。

刑法分則具體條文一般由罪狀和法定刑兩部分組成,由于罪狀與罪名密切相關,因此對罪狀,罪名及法定刑的研究,是刑法各論的重要內容。

而對刑法具體條文的學習理解自認為不是一件簡單的事,更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學到家的,例如刑法第20條第3款規(guī)定,對正在行兇、殺人、搶劫、綁架以及其他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衛(wèi)行為,造成不法侵害人傷亡的,不負刑事責任。其中的“行兇”的概念是比較模糊的,其含義十分寬泛而難以確定。一般而言,打架斗毆是行兇,傷害他人是行兇,殺人行為也是行兇;赤手空拳毆打他人是行兇,使用器械、傷害他人也是行兇。在這種情況下就有必要對“行兇”的概念進行分析,闡明其真實的含義。

理解法律條文的規(guī)定,行兇是和殺人、搶劫、綁架等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并列規(guī)定的,因此,它們之間應當具有性質和程度的考量。而殺人、搶劫、綁架等犯罪行為是可能導致被害人重傷、死亡的。所以,只有犯罪人實施的行為可能造成防衛(wèi)人重傷、死亡的時候,才可以認定為“行兇”;而打一巴掌、煽一耳光等輕微的暴力行為則應當被排除在“行兇”的范疇之外。

因此,刑法分則是關于具體犯罪和具體法定刑的規(guī)范體系,這些規(guī)范明確了對各類、各種具體犯罪定罪量刑的標準。刑法總則是關于犯罪、刑事責任和刑罰的一般原理原則的規(guī)范體系,這些規(guī)范是認定犯罪,規(guī)定刑事責任和適用刑罰。

刑法心得 篇6

刑法是除民法外又一司法考試里的重頭戲,從最近幾次考試看來,刑法的分值已略超民法。相比民法,刑法在日常生活中接觸較少,一些刑法的概念又和我們平時的概念有出入(比如搶奪罪),看起來似乎比民法難。其實無論司法考試中的哪個部分,都有容易拿到的分數(shù),所以不需要畏難。刑法總則和分則的分值基本上是對半。

刑法的復習特別是總則的復習必須認真看法條和教材,兩者都要兼顧。因為刑法的法條規(guī)定比較簡單背后卻蘊藏大量可考知識,比如總則里面第二十條正當防衛(wèi)的規(guī)定:

為了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屬于正當防衛(wèi),不負刑事責任。

正當防衛(wèi)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對正在進行行兇、殺人、搶劫、強奸、綁架以及其他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衛(wèi)行為,造成不法侵害人傷亡的,不屬于防衛(wèi)過當,不負刑事責任。

初學者如果只看以上的法條,很難整理出里面的考點,其實里面包含著起因、時間、主觀、對象、限度等條件,再結合具體案例,可謂千變萬化。所以僅看法條來復習,是根本不行的,一開始復習刑法應以教材為起點。在復習到相關概念、法理都具備一定積累的時候,倒是可以多看看法條,熟悉一些記憶型考點,比如:緩刑、假釋等。

前面的內容主要針對刑法總則而言,對于分則部分和司法解釋,可以多看法條。司法解釋對刑法的補充和修訂相當多,而且許多都具有可考性,考察的時候也容易直接考察法條的特殊規(guī)定,法理涉及較少。分則和司法解釋的特點是:繁雜,但記憶清晰的話好拿分。

以前刑法容易考察一些重點罪名,比如搶劫、盜竊、貪污等,現(xiàn)在的考試趨勢是重點罪名要考,同樣也考察一些冷僻的罪,所以對分則罪名的復習方法應是重點突破、全面復習,切不可偷懶。對罪名的復習還要注意一點,一些光看罪名容易誤解或者不能直接判斷犯罪性質的罪是老師偏愛考察的,比如隱匿、故意銷毀會計憑證、會計帳薄、財務會計報告罪,這樣的罪名簡直是大白話的把犯罪的性質描述出來,一般比較少考察;又如強迫交易罪,這樣的罪容易和搶劫罪、敲詐勒索罪的界限混淆,最容易考察。

刑法心得 篇7

我們,作為新世紀學習法律的學生,更應該在老師的指引下努力學法、懂法,并盡自己的力量讓法制觀念更加普及。下面我引用一案例來對刑法里的故意傷害致死與間接故意殺人說下我的看法。

某人民檢察院起訴書指控,被告人張某與被害人李某在其租住房子加工寶麗板和家具。期間,兩人有不正當?shù)哪信P系。某晚,李某懷疑被告人張某偷了她在藏家中的500元錢,并向他要回其合股辦廠的股金3000元錢。被告人張某否認偷她的錢,并以無錢為由,拒不退錢。倆人便發(fā)生爭吵繼而互相推搡,被告人張某將胡某蓮推倒在床并從枕頭底下拿出彈簧刀一把,朝李某胸部猛刺一刀,李某爬起掙扎并呼喊救命,被告人張某朝李某頭部、胸部、大腿等部位連捅數(shù)刀,致其倒地,扔下兇器逃離現(xiàn)場。被害人李某當即被送往縣醫(yī)院,搶救無效,于次日凌晨二時死亡。經法醫(yī)尸檢鑒定:認定李某系他人用雙刃利器刺傷致血氣胸,大量出血致出血性休克死亡。屬他殺。該院以故意殺人罪提起公訴。公訴人認為,被告人主觀上有明確的殺人故意。⑴打擊的部位是致命處;⑵兇器是雙刃尖刀;⑶造成死亡后果;⑷畏罪潛逃。被告人張辯稱,沒有殺人的目的,是在雙方推搡過程中,被害人用刀朝被告人頭上砸。被告人奪過刀無意中按在開關上,刀尖自動簧出,才導致往被害人胸部捅了一刀。辯護人認為:⑴被告人絕沒有要致被害人于死地的主觀愿望;⑵雙方平時關系好,當晚兩人還發(fā)生性關系。即關系特殊,不至于要致被害人于死地;⑶犯罪的時間、地點和其他環(huán)境條件足以證明被告人沒有故意殺人的主觀條件。綜上,被告人主觀上確實沒有殺人的故意,只有傷害的故意。即使未考慮后果刺傷被害人要害部位,導致被害人大量出血休克死亡,也是間接故意。因此,被告人張不構成故意殺人罪,應以故意傷害罪(致死)定罪量刑。一審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胡某書死刑。被告人不服提出上訴后,二審認為一審法院定性準確,應以故意殺人罪追究刑事責任,遂作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的裁定,處于極刑。

認識間接故意殺人和故意傷害致死的犯罪意識,即行為人預見到自己的行為可能產生他人傷害或死亡的結果??蓮囊韵氯齻€方面去認識其故意內容:

一、對行為人意識表示的認識。在間接故意殺人中行為人最開始所抱的意志形態(tài),是不希望危害結果發(fā)生的。案例中行為人捅刀時,行為人明知刀捅心胸有可能會捅死人,這時,行為人主觀上當然是想傷害,而不希望是殺死。任何間接故意德殺人,都是為了達到某種目的結果為前提的,正是為了這種目的結果,導致了行為人本來不希望的意志發(fā)生了變化。這種變化表現(xiàn)為:本來行為人既明知自己的行為會導致死亡危害結果,卻有不希望這種結果發(fā)生,那么,只要停止實施其行為,死亡結果就不會發(fā)生。但是,行為人為了達到另一目的結果,任要實施其行為。這時,他就會產生一種矛盾心理,既不希望死亡結果的發(fā)生,又想實施會引起這種結果發(fā)生的行為。一旦斗爭的結果仍決意實施其行為,于是原有的不希望意志就自行消失,變?yōu)閷λ劳鼋Y果的發(fā)生抱著聽之任之的放任意志。案例中,胡某明知可能被害人死亡,也不希望被告人死亡,但他傷害心切,決意捅刀,這就說明行為人的意志形態(tài)在事物的矛盾沖突中,已由不希望轉變?yōu)榉湃?。而故意傷害致死是行為人雖然已經預見自己的行為可能發(fā)生死亡的結果,但他試圖憑借主觀抑制死亡結果的發(fā)生從而避免發(fā)生死亡結果。

二、對行為人客觀情況的認識。要求行為人對自己所使用工具的性能,打擊的部位是否清楚,有無選擇余地,打擊的強度有無節(jié)制進行分析:⑴把犯罪工具和傷害部位結合起來分析。案例中,張某朝李某頭部、胸部等部位連捅數(shù)刀,放任死亡結果的發(fā)生。預見會死,但輕信能夠避免(不至于敲兩下就死)。如果用斧頭或刀器,那就不是預見而是放任。⑵從行為的打擊強度和打擊的連續(xù)性去分析。例如,給被害人很深的創(chuàng)傷,致死的可能性就大,對被害人的人身施以一連串行兇動作,也可能置人于死地,這樣就可以分析出行為人的主觀罪過情況。如案例中,猛刺一下,而后又連捅數(shù)刀。⑶從行為人與被害人雙方運動的狀態(tài)去分析。當雙方處于激烈的運動狀態(tài)之中時,行為人對犯罪工具、人體部位、打擊強度等不可能有意選擇,因此,對此一般按故意傷害致死處理。

三、對行為人危害結果的認識。案例中張某見被害人倒地連聲呼救,血流如注,就扔下兇器揚長而去。被害人的呼救能否引起旁人的注意和鄰居前來施救,張某滿不在乎,鄰居能救也罷,不救也罷,張某均順其自然,聽之任之。也就是說,行為人雖不追求死亡結果的發(fā)生,但死亡結果發(fā)生了,也不違背他的意志。因此,對危害結果(死亡),故意傷害致死的行為人多能想方設法予以避免;而間接故意殺人者則不防止死亡結果的發(fā)生,采取聽之任之的態(tài)度。

四、對行為人其思想行為流露的認識。故意傷害致死,行為人開始前的思想流露,一般是給顏色看、揍他一頓等等。事中的思想流露,是有抑制性的,砍他一條腳、算了算了等;事后的思想流露,是懊悔性的,根本想不到會死。而間接故意殺人,在其開始前的思想流露,一般是狠狠地打、干掉算了、打死了也不管。事中的思想流露,是放任性的不管了、算他命大等。事后的思想流露,是回答性的死了?!這些思想流露從其語言表述來看,可作為判斷行為人犯意的根據(jù)之一。

綜上所述,判斷其是過失還是放任,我認為過失還是放任即犯罪意識,是傷害致死區(qū)別于間接故意殺人的根本標準。主要因素就在于行兇工具,打擊部位,打擊強度,作案時間、地點、環(huán)境,作案前有沒有經過準備,行為人同被害人的平日關系,行為人的品質和日常表現(xiàn),發(fā)案原因,行為人發(fā)案前的意識表示和發(fā)案后的態(tài)度。這些因素就是判斷犯意的依據(jù)媒介。在分析任何一個案件時,都必須對所有因素進行一番考察,然后在綜合比較、平衡的基礎上作出合理的結論,對故意傷害罪(致死)還是故意殺人罪(間接),作出明確的判斷。

刑法心得 篇8

刑法學心得體會


刑法學是法學中的重要分支,它研究的是罪與刑的關系,旨在維護社會秩序和保護公民的合法權益。我在學習刑法學的過程中,深感其深厚的理論基礎和實踐意義,同時也體會到了其對于社會治理的重要作用。下面,我將結合自己的學習經歷和體會,對刑法學進行詳細的闡述。


刑法學的學習是嚴謹而深入的。在學習刑法學的過程中,我們需要仔細閱讀相關的法律條文,了解其具體規(guī)定和背后的法律意圖。刑法學涉及的內容廣泛而復雜,從罪名的認定到量刑的決定,都需要我們具備扎實的法律知識和判斷能力。刑法學還需要深入思考犯罪的原因和社會背景,例如經濟犯罪的背后隱藏的社會問題和制度缺陷。刑法學的學習要求我們不僅要了解各種規(guī)定和條文,更要有批判性思維和綜合分析的能力。


刑法學的學習離不開實踐探索。雖然刑法學是一門理論學科,但其真正的意義在于指導實踐和提供司法可行性。在學習中,我們需要結合實際案例進行分析和思考,通過案例研究和模擬法庭等形式,增強我們的實踐能力和創(chuàng)新思維。只有將刑法學知識與實際問題相結合,我們才能更好地理解和應用其中的規(guī)定和原則。當我們親身參與刑事司法實踐時,刑法學的知識將得到真正的檢驗和驗證,我們才能更加準確地理解其意義和作用。


刑法學的學習需要體現(xiàn)人道和公正的精神。刑法的存在是為了維護社會秩序和保護公民的權益,而不是為了單純的懲罰和報復。在學習刑法學的過程中,我們需要時刻保持法治精神和道德意識,不僅要注重罪與刑的關系,更要考慮到被犯罪者的社會背景和犯罪動機。我們需要通過正義和公正的視角來審視案件,盡量做到公正審判和合理量刑,以實現(xiàn)刑事司法的最終目標,即促進社會和諧與公平。


刑法學的學習需要不斷更新和追求進步。刑法學是一個不斷發(fā)展和變化的學科,其內容隨著社會和經濟的發(fā)展而改變。新的犯罪方式和社會問題不斷涌現(xiàn),需要我們及時進行研究和法律規(guī)范的更新。在學習刑法學的過程中,我們應該保持對國內外學術動態(tài)的關注,積極參與相關的學術交流和研究活動。通過與其他學者和從業(yè)人員的交流和合作,我們能夠更好地了解刑法學的最新進展和實踐應用,不斷提高自己的研究能力和創(chuàng)新思維。


刑法學的學習是一項極具挑戰(zhàn)和意義的任務。通過深入的學習和實踐,我們能夠更好地理解刑法學的本質和作用,為社會治理和公正司法貢獻自己的力量。刑法學的學習是一項終身的追求,我們應該不斷學習和探索,為刑事司法的發(fā)展和創(chuàng)新做出自己的貢獻。只有這樣,我們才能真正成為刑法學的合格學者和從業(yè)人員,為社會的繁榮和進步做出應有的貢獻。

刑法心得 篇9

刑法學作為研究刑法的科學,是隨著刑法的產生而出現(xiàn)的。在漫長的歷史發(fā)展過程中,隨著人類對犯罪和刑罰的認識不斷深入,積累了大量的刑法文化遺產,成為人類文明的重要組成部分。我國古代刑律十分發(fā)達,當時律學主體部分就是研究刑律的學問,也就是現(xiàn)在的刑法學。例如,我國春秋時期就有所謂刑名之學。但是,刑法學作為一門獨立學科卻是近代才出現(xiàn)的。一般認為,1764年意大利著名刑法學家貝卡里亞一書的出版,標志著刑法學的正式誕生。此后,經費爾巴哈、龍勃羅梭、菲利、李斯特等人的不斷努力,先后出現(xiàn)了刑事古典學派與刑事實證學派(包括刑事人類學派和刑事社會學派),創(chuàng)立和發(fā)展了刑法理論體系。論犯罪和刑罰>

刑法學分為以下類型:(1)規(guī)范刑法學,是指以本國的現(xiàn)行刑法為研究對象,主要采取注釋方法揭示法條的內容,并加以評注而形成的刑法規(guī)范知識體系。

(2)理論刑法學,是指采用思辨方法,對蘊含在法條背后對法條起支撐作用的法理加以闡述而形成的刑法知識體系。在理論刑法學中,按照其內容又可以分為刑法法理學與刑法哲學。

(3)比較刑法學,是指采用比較方法,研究各國刑法,探求其立法思想和原理的異同,闡述其特征而形成的刑法知識體系。(4)國際刑法學,是指對國際刑事法律規(guī)范(包括刑事實體法規(guī)范和刑事程序法規(guī)范)進行研究而形成的刑法知識體系。本書屬于規(guī)范刑法學,是以我國現(xiàn)行刑法規(guī)范為研究對象的。規(guī)范刑法學是刑法學的基礎,也是刑法入門的基本知識。

刑法體系:

刑法學分為刑法總論和刑法分則。

其中,總論部分主要有刑法的基本原則,刑法的效力范圍,犯罪的概念和構成,犯罪客體,犯罪客觀方面,犯罪主體,犯罪主觀方面,正當行為,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態(tài),共同犯罪,罪數(shù)形態(tài),刑事責任,刑罰概說,刑罰的體系和種類,刑罰裁量,刑罰裁量制度,刑罰執(zhí)行制度,刑罰的消滅。

分則部分包括概述,危害國家安全罪,危害公共安全罪,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罪,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罪,侵犯財產罪,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罪,危害國防利益罪,賄賂罪,瀆職罪,軍人違反職責罪。

刑法的設立目的:

這一直也是讓民眾所不解的事,大部分人恐怕都是認為刑法不過是統(tǒng)治階級利用國家機器統(tǒng)治民眾的工具而已,如果沒有刑法恐怕我們的生活也不是會亂成一團(甚至對于法律都是這么認為,僅僅是統(tǒng)治階級的工具而已),但是刑法并不是可有可無、僅僅是統(tǒng)治工具而已。同態(tài)復仇是最原始的“刑罰”方式,“以眼還眼,以牙還牙”不僅是古代巴比倫人處理糾紛的方法,同樣適用于全世界任何一個民族和文明。但是同態(tài)復仇有個最大的缺點,就是冤冤相報。如果按照同態(tài)復仇的方式,恐怕人類一直會處在不停的戰(zhàn)爭和糾紛之中。而刑法的出現(xiàn)就是為了結束同態(tài)復仇的無止境的狀況。同態(tài)復仇也是一種司法,但是毫無疑問他的結果是更加嚴重的沖突。而刑法則是轉向恢復性司法,也就是恢復到傷害造成之前的狀況。如果不能恢復,則用另外的方式來補償,如經濟補償?shù)?。這就是刑法最大的意義。如果還有人說刑法是統(tǒng)治階級的“走狗”或者之類的話,那么確實應該讓他來嘗試一下同態(tài)復仇是什么感覺。

刑法的地位:

刑法與其他部門法的地位應該不同,他涉及到其他部門法中最嚴重的情況,又脫離于其他部門法。我自己將法律分為三等,一等為最基礎最初級,三等為最高級。一等法律即為憲法,憲法規(guī)定國家生活中最基本的問題,調整最基本的社會關系,也可以說是調整所有社會關系的基礎,但是由于本身憲法過于模糊,并且一般不適用于案件,而適用的時候也大抵不是用憲法的形式,所以雖然他是“不可違背”之法,但應該是放在第一等的。二等法律是各類部門法(地方法規(guī)等不在探討范圍內),不包括刑法。部門法是調整各類不同社會生活中的社會關系的法律。其中有相通之處,也有獨立之處,他們是國家生活中和日常生活中最常用的也是支持法律生活的法律,所以是二等之法律。三等法律就是刑法了,之所以將刑法放在三等,并不是它比其他法律更加的完善或是意義更大,而是因為他所規(guī)定的不僅僅是傳統(tǒng)意義的“刑法”的范圍,而且包括其他部門法中最嚴重的方面。而刑法在制定和應用的時候應該注意其與其他部門法的相適之處。而這些觀中國之刑法,恐怕還是不完善的。

刑法的歷史:

刑法學作為研究刑法的科學,是隨著刑法的產生而出現(xiàn)的。在漫長的歷史發(fā)展過程中,隨著人類對犯罪和刑罰的認識不斷深入,積累了大量的刑法文化遺產,成為人類文明的重要組成部分。我國古代刑律十分發(fā)達,當時律學主體部分就是研究刑律的學問,也就是現(xiàn)在的刑法學。例如,我國春秋時期就有所謂刑名之學。但是,刑法學作為一門獨立學科卻是近代才出現(xiàn)的。一般認為,1764年意大利著名刑法學家貝卡里亞一書的出版,標志著刑法學的正式誕生。此后,經費爾巴哈、龍勃羅梭、菲利、李斯特等人的不斷努力,先后出現(xiàn)了刑事古典學派與刑事實證學派(包括刑事人類學派和刑事社會學派),創(chuàng)立和發(fā)展了刑法理論體系。刑法學分為以下類型:規(guī)范刑法學,是指以本國的現(xiàn)行刑法為研究對象,主要采取注釋方法揭示法條的內容,并加以評注而形成的刑法規(guī)范知識體系。理論刑法學,是指采用思辨方法,對蘊含在法條背后對法條起支撐作用的法理加以闡述而刑成的刑法知識體系。在理論刑法學中,按照其內容又可以分為刑法法理學與刑法哲學。比較刑法學,是指采用比較方法,研究各國刑法,探求其立法思想和原理的異同,闡述其特征而形成的刑法知識體系。國際刑法學,是指對國際刑事法律規(guī)范(包括刑事實體法規(guī)范和刑事程序法規(guī)范)進行研究而刑成的刑法知識體系。本書屬于規(guī)范刑法學,是以我國現(xiàn)行刑法規(guī)范為研究對象的。規(guī)范刑法學是刑法學的基礎,也是刑法入門的基本知識。論犯罪和刑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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